员工薪资超过RM4000,公司有权不给加班费吗?
1 day ago
员工薪资超过RM4000,公司有权不给加班费吗? 每天早上挣扎着起床,匆匆赶去公司上班时,有没有想过:“我的上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或者,如果老板突然要求加班时:“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加班费?” 且来看看以下的上班族权益指南! 1)标准工作时数:一周最多45小时 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Employment Act 1955),大马上班族的标准工作时数是每周最多45小时,通常分配为每天8小时,包含1小时午休时间在内是9 小时的工作日。 请注意,午休时间是不算在工作时数内的,这意味着员工实际工作是 8小时。 每日及每周的工作时数上限: • 每日:不得超过12小时(包含加班) • 每周:不得超过45小时。 当然,法令也允许一定的灵活性。例如,某些公司可能选择从周一到周四工作较长的时数,将周五缩短,甚至让员工享受3天的周末假期。但每周时数仍必须遵守45小时的上限。 2)休息与午餐时间:法令明确规定 根据劳工法令,休息时间不是奢侈,而是法律权利。 连续工作5小时:至少休息30分钟 员工在连续工作5小时后,必须有至少30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段时间能帮助员工恢复体力和专注力。但如果休息时间不足30分钟,5小时的计算是不会重新开始的。 午餐时间:灵活但常见做法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午餐时间的长度,但普遍的公司会提供1小时午餐时间,通常在下午1点至2点之间。值得注意的是,这段时间通常是不计薪的,但具体安排仍取决于公司政策和行业习惯。 3)每周休息日 法令规定,每位员工每周至少享有 一天的完整休息日(即连续24小时)。休息日一般为周日,或由雇主和员工共同协商确定。对于轮班制员工,则可视为不低于30小时的连续休息。如果员工在休息日被要求工作,他们有权获得额外补偿或替代休息日。 4)加班工作:有额度、有补偿 加班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时数(每天8小时或每周45小时)的任何工作。 加班时数限制:国内法律规定,每月加班时数不得超过104小时。这一限制是为了防止过劳,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加班费计算: • 平日加班:至少为正常时薪的1.5 倍。 • 休息日加班:为正常时薪的2倍。 • 公共假日加班:为正常时薪的3倍。 雇主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可能面临劳工部的处罚。 5)夜班与灵活工作安排 夜班规定:对于需要夜班的工作,虽然单日工作时数可能会较长,但法令要求在3周内的平均工作时数不得超过每周45小时。有些公司可能会提供夜班津贴,以补偿夜班工作对员工生理和心理的额外负担。 灵活工作制:随着时代发展,灵活工作安排已逐渐成为一种趋势。根据2022年的法令修订,员工可申请弹性工时,雇主必须在60天内对申请作出回应。 常见灵活工作模式: 1. 弹性时间(Flexitime):员工可选择工作开始与结束的时间,只需满足每周45小时即可。 2. 压缩工作周(Compressed Work Week):例如每周工作4天,每天工作10小时。 3. 混合模式(Hybrid Work):部分时间在家工作,部分时间回办公室。 这些安排有助于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工作效率,但仍需雇主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 6)常见问题解答 A. 是否所有员工都享有加班费? 不是。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月薪少于RM4,000的员工可享有加班费。薪资超过此标准的员工,其加班安排通常依据合同或公司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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