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每个月的RM300!】盗用妈妈身份开银行户头,大马“叉烧儿子”转租给人“洗黑钱”!

14 hours ago

【为了每个月的RM300!】盗用妈妈身份开银行户头,大马“叉烧儿子”转租给人“洗黑钱”!

大马一名失业的华裔男子为了赚取每月RM300的酬劳,竟盗用母亲身份来开银行户头,再转租给诈骗集团当钱骡! 21岁被告梁源杰(译音)因此成了全国首名因盗用他人银行户头而被控上庭的人。 根据《中国报》和《Harian Metro》报道,被告是于2026年6月12日,在柔佛Batu Pahat地庭面控。 他认罪后,被法官判决罚款RM20,000,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监禁12个月来代替。   根据控状,被告是于2025年7月12日,在Taman Putera Indah,Tongkang Pechah一间住宅里,擅自盗用其46岁母亲的支付工具,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24C(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0年以及最高RM150,000罚款,或两者兼施。 原来,一名女子早前因误信了社交媒体上的一个高薪兼职骗局,而分批将RM8040汇入了属于被告母亲的银行户头,发现自己受骗后便去报警。   警方调查后发现,接收女子款项的户头(即被告母亲的银行户头)是于2025年7月5日开设,但全程皆由被告一人操作,其母亲完全不知情。 被告先是偷拍母亲的身份证资料,随后再趁母亲熟睡时把她叫醒,要求配合拍摄自拍照完成验证。 被告随后将该银行户口出租给一名在网上结识的男子,以充作接收诈骗款项的“钱骡”,并每月从中赚取RM300佣金,而该笔非法酬劳则全数汇入被告的个人电子钱包。   警方也发现,被告曾尝试自己进行人脸验证,结果不仅验证失败,还在银行系统的记录里留下了自己的容貌影像,成了给他定罪的证据。 上述案件主控官为Sharifah Natasha Syed Ahmad,被告未委任代表律师。   为了赚那一点钱而利用自己的母亲,最终得不偿失。   你还可以阅读:【最年轻的刚满18岁!】卖猪仔集团主谋落网,柔佛3名青年被警方逮捕! 照片来源: 东方日报 | 示意图 照片来源: 123RF | 示意图 照片来源: Magnific | 示意图 照片来源: Harian Met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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