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岛路霸辱骂致伤华青案 肇事者认罪被判罚1800令吉 | 社会

1 hour ago

槟岛路霸辱骂致伤华青案 肇事者认罪被判罚1800令吉 | 社会

(大山脚3日讯)去年12月发生在槟岛风车路的华青遭路霸辱骂、吐口水及致伤事件,在历经司法程序后,肇事者被控蓄意伤人并认罪,被判罚款1800令吉。

这名44岁的肇事者上月29日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下认罪,若无法缴付则须以6个月监禁代替,被告已当庭缴清罚款,案件告一段落。

来自大山脚的事主邱家杨(26岁,市场营销员)忆述,事件发生在去年12月13日下午约5时25分。

他下班途中与肇事摩哆骑士在路口相遇,双方虽未发生碰撞,但骑士疑不满其驾驶方式,要求其停靠路旁并对峙。期间,骑士辱骂邱家杨为“共产党”、“笨蛋”,并向其吐口水,同时用摩哆撞击车门两次。

邱家杨随后提议一同前往警局报案,但在抵达警局范围下车准备报案时,骑士突然掐伤其手臂,造成淤青及流血,邱家杨大喊求救,警员及时介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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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邱家杨获得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长兼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及团队协助,由行动党义务律师黄钰焙提供法律援助。

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的代表林政行在记者会上表示,案件经过法律途径处理,事主成功维护自身权益,凸显民众只要遵循法律程序并坚持报案,便能借助司法捍卫权利与尊严。

林政行同时提醒公众,面对辱骂或威胁事件,应勇于站出来,及时保留证据并寻求协助,善用法律保护自己,坚守理性与法治精神。

邱家杨在记者会上说,当日事发过程令人震惊且无助,但在沈志强团队及律师协助下,他得以为自己发声。

他指出,因案件由律师代表出庭,未曾在法庭上与被告碰面,而被掐伤的手臂至今仍留有伤疤。

律师黄钰焙指出,受害者在警局报案时应直接说明遭受何种攻击或伤害,警方随后会记录口供并展开调查。如属刑事案件,则可通过法律途径控告肇事者;若为交通事故,则需前往交通警局报案。

邱家杨的父亲邱诗豪(52岁,工程师)呼吁公众在面对不公时不要畏惧,坚定相信公义终会伸张。他表示,事件发生后,一家人曾一度想放弃,但在获得沈志强团队协助后,儿子顺利维护自身权益,让加害者受到应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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