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侵犯亲生女儿 印尼籍男子判监60年鞭60下 | 社会
1 hour ago
(吉隆坡24日讯)一名印尼籍男子因多次强奸亲生女儿,导致受害者诞下一名女婴,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时当庭认罪,被判监禁60年及鞭刑60下。
法官玛祖丽安娜裁定,现年56岁的被告6项强奸罪名成立,每项控罪分别判处监禁10年及鞭刑10下,且所有刑期分开执行,共监禁60年及鞭刑60下。
根据第一至第六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021年10月2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吉隆坡美达花园一间公寓单位内,强奸现年19岁的亲生女儿。根据宗教法,受害人与被告之间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
被告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乱伦),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8年至30年,以及最少鞭刑10下。
根据案情,受害者共遭父亲强奸6次,并因此诞下一名女婴。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报告证实,被告是该名女婴的生父。
Advertisement主控官巴努莎副检察司要求法庭严惩被告,并指出,被告身为受害者的亲生父亲,本应肩负照顾和保护女儿的责任,但却在本案中成为施暴者。
他说,本案受害者因事件反复遭受侵犯而患上严重抑郁症,甚至一度萌生轻生念头,但为了现年4岁的女儿而打消念头。
“被告此前也曾因涉嫌猥亵受害者而被控,因此控方请求法庭严惩被告,以儆效尤,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被告则在没有律师代表的情况下,以自己在大马居住了43年为由,请求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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