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强奸未成年少女 17岁少年延扣7天 | 社会
7 小时前
(斗湖17日讯)涉嫌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的17岁少年,今日被带往斗湖推事庭申请延扣7天至本月24日,以协助警方深入调查。
查案官罗比阿图阿德威雅警长表示,由于案件调查无法在24小时内完成,因此于今早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向法庭申请延长扣留7天。推事达央艾达古阿米拉批准有关申请,准许警方扣留嫌犯至24日。
该名少年涉嫌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罪)。
根据查案官向法庭陈述的案情,7月14日上午11时30分,一名28岁男子报案,指其15岁妹妹如常离家,但当天并未前往学校。
报案人向妹妹的班主任查证后,确认妹妹没有到校,随后询问学生车司机,司机表示,该名女学生当天在某校天桥处下车。
Advertisement同日晚上约11时,报案人接获消息,得知妹妹与一名女子外出,于是前往该女子住处将妹妹接回。
较后,报案人带同妹妹前往斗湖警察局报案。据了解,少女向警方透露,她当天与男友见面,男友带她前往斗湖市区一间廉价酒店,并在酒店房内发生性行为。
据消息指出,斗湖警区刑事调查组警员于7月16日下午约2时05分,逮捕涉嫌涉及此案的17岁少年。
斗湖警区代主任威灵顿警监早前发表声明指出,此案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展开调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他呼吁家长及监护人时刻关注子女的行踪、交友情况及日常活动,并在家庭中建立良好沟通,以降低青少年涉及危险情况或违法行为的风险。
他补充,公众受促勿对案件作出任何揣测,也不要散播受害者身份资讯,以免影响警方调查工作,并可能触犯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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