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不能住里面!】大马律师:若纳吉居家服刑,住宅需改造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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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居家服刑就等于能回到家人身边?现实或许不是这样的哦~ 2026年9月18日,前首相纳吉获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御准,允许他在居家服刑直至2028年8月23日,其中条件包括必须缴付RM5000万罚款。 根据《Berita Harian》报道,资深律师Datuk Shamsuddin Nawawi受访时指出,根据《1995年监狱法令》,监狱属于高度管制的保安重地,所有标准作业程序(SOP)都必须严格落实。 因此,任何被宪报颁布为“监狱”的私人住宅,都必须全面改装,以具备真正监狱的功能和保安规格。 屋内不能留有任何可能构成武器或危及安全物品,且除了囚犯及监狱官员之外,其他家庭成员也不能同住。 “举例说,如果前首相纳吉的住家没有符合监狱标准的防护围栏,就必须立即加装。” “此外,只有囚犯本人可居住,其他家属不能同住。以纳吉的情况为例,罗斯玛不能住在同一个房子里。” “监狱是囚犯服刑的地方。如果一间住宅被宪报列为监狱,就只能关押囚犯。非囚犯不应该被安置在监狱里。” 与此同时,Datuk Shamsuddin Nawawi提醒公众,必须纠正误以为“纳吉居家服刑与一般人居家生活无异”的迷思,包括可以自由下厨和上网等。 他说,根据现有监狱条例,任何希望探访纳吉的人也必须遵守监狱探访的程序,包括通过扫描机安检,及在访客簿上登记。 此外,任何利器或可能造成伤害的危险物品,也被禁止摆放在屋内。 他说,根据《1995年监狱法令》第3条文,部长有权将任何住所或建筑物宪报为监狱。尽管大马目前尚无将民宅列为监狱的具体执行程序,但部长和监狱总监有权直接制定相关规范,无须带上国会提呈即可生效执行。 所以居家服刑并不等于在家Enjoy!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来说说看吧! 你还可以阅读:【“终于看清谁才是同甘共苦的朋友”】多国人为纳吉居家服刑『筹款RM5千万』,罗斯玛感动Po文! 照片来源: Berita Harian | 示意图 照片来源: 光华网 | 示意图 照片来源: Berita Harian | 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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