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电费、水费也要征SST?商家:成本最终还是消费者买单!
5 天前
(7月31日讯) 商场租户通过管理层缴付的电费、水费、冷冻水费等公用事业费用,如今也需缴纳6%服务税(SST),引发商界反弹。
包括大马零售连锁协会(MRCA)在内的8大商会呼吁政府,暂缓落实相关措施,并重新检讨征税机制,认为此举形同“双重课税”,不仅增加商家营运成本,最终也可能转嫁给消费者。
MRCA发文告指出,商场业者或商业地产业主向租户收取的电费、水费、冷冻水费等公用事业费用,本质上只是代垫并按实际成本报销(reimbursement),并非提供额外服务,因此不应再征收6%服务税。
该会认为,这些费用在公用事业供应商层面已涉及相关税务,如今租户再缴纳服务税,等同重复征税。
MRCA表示,这项措施不仅无法创造额外经济价值,也无助提升生产力,反而进一步压缩零售业利润空间。
“当商家无法继续吸收新增成本,最终只能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进一步推高生活成本。”
对此,MRCA促请政府暂缓落实有关措施,并与财政部及皇家关税局展开对话,寻求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据了解,包括MRCA在内的8个商会早在今年6月25日已向关税局提呈联合备忘录,要求重新检讨有关征税安排。
联署团体包括武吉免登—吉隆坡市中心旅游协会(BBKLCC)、马来西亚建筑物管理协会(BMAM)、土著零售商组织(BRO)、马来西亚零售商协会(MRA)、大马产业信托管理公司协会(MRMA)、马来西亚购物中心协会(PPK)及马来西亚中小企业商会(SAMENTA)。
8大商会一致认为,政府应重新检视相关征税机制,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维护公平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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